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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长那一脚,踢向了当事人(外一篇)

2018-01-05 景来律师


庭长的一脚,踢向了当事人

 

文/入文

 

想起了刚进法院跟老庭长下乡办案的时候,一个赡养案件,那时各村只有大队部有电话,提前一天打电话给大队书记,让当事人第二天到大队部等着。我们坐着四面透风的吉普车一个多小时后到达大队部,看到老人蹲在大队部院子晒着太阳等着我们。

 

老庭长问:你儿子来了没?老人指了指蹲在墙根的一个中年人。老庭长上去就是一脚,“兔崽子,敢不养老!给我滚进来!”儿子进屋后,一句话都不敢说,问啥点头如捣蒜,很快同意赡养他老爹,案子达成协议,儿子每年给老人多少油多少面多少烧草。后来老人说:亏着庭长这一脚啊,踢出了一个孝子。

 

这是十几年前的案子了,现在法官敢踢一脚当事人?别说踢一脚了,推他一把,法官不但要替他养着爹,恐怕还得养着他……怀念以前的司法环境,虽然不规范但是人人信服法律,以前的法官办案的手法,也不是现在意义上的不文明执法。

 

那时候,法庭上的案子,你骂当事人一句当地的粗话,也许就和他接地气的沟通了,他就会把你当成很亲近的人,不再抵触,很多案子,也就调解下了,没人会告法官不文明执法。真的怀念那时的民风淳朴,法官与当事人家人般的沟通方式。


 



一个洗脚盆里的爱情

 

文/海鱼儿

 

这是我第一任庭长办理的一个案子。每次我遇上离婚案子中有争议比较大的,他总会提起他调解的这个离婚案子。

 

有一对有点文化的夫妻来法庭了,要求离婚,开庭的时候,双方不争不吵,口不出恶言。一方提出离婚,一方很爽快的同意了。到了财产分割这个环节,夫妻俩对黑白电视、缝纫机、自行车这种大件根本没争议。

 

他们结婚的时候,电视机还没有,是两口子过日子过下的大件。自行车和缝纫机还是结婚的时候托人凭票购买的,也是家里的大宗财产,然而,他们没有任何争议,给谁都行。存款一百五十元,也不争议,谁花都行。庭长的庭本来以为开到这里审理就要收尾了。

 

但是意外发生了,一个很旧的洗脚盆夫妻俩却争着要,庭长一看双方争执的太激烈,难道还能为了一个洗脚盆成为唯一的庭审重点?庭长沉吟了一会,果断的休庭了,让双方回去写书面理由为什么要这个洗脸盆,三天后交到庭上根据谁写的理由充分,这个洗脚盆就归谁。

 

结果还没等到三天,原告带着两个人的书面的理由,来撤诉了。我问庭长,期间你给他们做工作了吗?

 

庭长说:没有,不用做工作,你去看看卷宗里他们写的要脸盆的理由……我翻出卷宗察看他们写的为什么要这个洗脚盆……

 

原来,这个洗脚盆,是两口子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,结婚后一直在用,用着用着旧了,在家里就当洗脚盆用了。两口子因为一些琐事闹了矛盾,一气之下就来到法庭,庭长让他们回家写理由,原来是让他们回顾到他们结婚的最初,相互珍惜的时候,也就是提醒他们不忘初心啊。

 

庭长说,他们开始写的时候还是气鼓鼓的,写着写着写不下去了,就跑到法庭撤了诉。

 

在我待在法庭的十五年里,没见这对夫妻来过,他们后来过得怎样?现在应该是花甲之年了,也该儿孙满堂啦……老庭长也退休了,他们那代法官,马背上的法庭的年代,办案的技巧和洞察人性的机智,以及体贴当事人的情怀,够我们学一辈的。

 

来源:众理说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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